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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计算机网络管理暂行办法
各研究所、实验基地、院机关各处室:
为加强林科院网络的规范化管理,保证网络的良性运行和稳定发展,特制定林科院计算机网络管理暂行办法,望各单位认真执行。
一、局域网管理
各单位网络安全员要对路由器、交换机等网络设备定期断电,通过散热或清理缓存,发挥机器最佳使用效果。
院网络管理员需定期监控局域网运行情况,如发现网速过慢或无法上网等现象时,要积极主动查找原因。如果是硬件故障,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尽力自行处理。如果是个别电脑中毒阻塞网络,要及时通知所属单位网络安全员,督促其查杀病毒;若短期内不能解决问题,需要向院网管说明原因,并通知本人拔除网线,确保网络畅通和运行有序。如无法判断具体IP地址,只确定来自某条主干线,必要时可拔除主干线,确保全院网络正常运转。同时,协助相关单位尽快查找原因,采取措施,及时恢复网络正常运行。
为保证能够正常浏览网页,如果发现下载电影、在线视频、大型游戏等占据过大网络资源时,流量异常用户的IP地址将予以暂时屏蔽,终止上网,以释放带宽资源。
为便于查找中毒计算机,避免IP地址发生冲突,各单位网管要统一分配IP号,对擅自使用的IP号要予以屏蔽,修改正确后方可上网。更换计算机后保留使用现有IP地址,原有计算机的IP地址要删除,由下一个使用者重新申请IP号。各单位网管要登记每台计算机的IP及MAC地址,以便管理。
院外各单位的网络管理人员可参照执行。
二、网站管理
特产所、森环所、林业所、保护区、院开发公司等具有独立域名的网站,由各单位自行管理,院网站只负责链接。各单位信息安全员要定期上网检查,发生无法浏览网页等情况要及时解决。如果网站遭受黑客攻击,被链接到危害国家安全类的网站或网页时要及早上报本单位领导和当地公安局网监部门,不得隐瞒实情,不得延误时间,避免出现更多的不良后果。
三、院网站信息发布管理
1、信息采集
院网络中心负责版块设计,网页制作及提供信息发布平台。各版块内容涉及到的单位、部门要定期报送网上宣传材料,共同丰富完善网站信息,携手打造一个具有林科院特色的宣传载体。
定期更新网页版块为:单位简介、历史沿革、历任领导、学术委员会、博士后工作站、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科技期刊、队伍建设、专家学者、领导介绍、院校联合。实时更新版块为:党群工作、院所新闻、重大活动、科技动态、科研成果、专利、技术服务、科技产业、产品销售、合作与交流、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专题教育、招聘信息、招商引资、生态旅游、政策法规、科普知识、通知通告等。摘录其它媒体的政策法规、行业新闻、社会新闻、最新科研动态、科普知识、党的知识、专题教育等信息要注明出处。
2、信息审批
在院网站上发布的信息需要相关领导审批签字。
院机关需要部门处室领导、院主管领导、经办人在待发材料上签字;其它单位需要单位主管领导、经办人签字。
院外不方便报送材料的单位,可以将电子版文件上传到院主管部门。实验基地由基地处代办,需要基地处领导、院主管基地领导、经办人签字;研究所由科技处代办,需要科技处领导、院主管科技领导、经办人签字。
各单位领导需要对上报的网络宣传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保信息准确安全,语言规范通顺,内容符合时代主旋律。审核签字后,将纸件及电子版文件同时上报院林业经济研究室。
3、信息发布
院网络中心收到符合发布要求的稿件后,如果没有发生网络中断等特殊情况,将在24小时内完成制作并在网上发布。
四、院网上信息接收管理
为节约资源,提高办公自动化水平,不需要纸件传达的信息将通过网站或QQ群两种方式发布,QQ群发布的信息不需要审批签字。各单位要指定专人定期浏览网站通知通告等内容,至少要指定一人加入院QQ群,并且实时在线,确保网上发布的信息及时传达到位。
林科院网站:http://www.haf.com.cn
联系部门:院林业经济研究室
联系电话:0451-86602034
电子信箱:hljslky@163.com
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网络管理小组
201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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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平路134号 电话:0451-86602033 邮政编码:15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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