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7日 星 期三 上 农历四月初十
     
首页 > 通知通告
           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关于落实黑办发电【2012】24号特急明电的紧急通知
各实验基地:
  进入七月下旬,全国防汛形势骤然紧张,防汛工作不容松懈,防汛形势十分严峻。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根据我省入汛以来的防汛形势,近期紧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防灾减灾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做好全省防洪防汛的各项应对工作,确保安全度汛。为全面做好我院防汛工作,院防汛指挥部对各基地防汛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1、请各基地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防汛值班,保持通讯畅通。做好临时用电、临建设施等重点部位和环节的监控和检查,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险情要立即上报并启动应急预案。适当时机进行必要的预演,确保在发生险情时人员能够安全撤离。
  2、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基地领导在防汛紧要期尤其是有防汛任务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原则上一律不准外出,并要以高度负责任的精神,亲自值班在岗,周密部署,靠前指挥。在防汛期间各基地要加强24小时值守工作。
  3、做好重点部位的防范工作
  迅速落实重点部位、重点地段、重点环节的防范措施,消除度汛隐患。江山娇实验林场对易发生地质灾害地段要加强管护,要有明确标记做提示。要时刻关注天气变化,做好区域内河流巡查工作。
  4、落实物资储备和应急抢险救援队伍
  各实验基地要落实物资储备地点、线路、和运送方式,建立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在发生汛情、险情时能立即开展抢险救援。
  5、广泛开展防灾、抗灾、救灾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普及预防避险和自救互助知识增强主动意识和自救能力。

                                  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防汛指挥部
                                      2012年8月1日
版权所有: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 黑ICP备05000115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平路134号 电话:0451-86602033 邮政编码:150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