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5月13日 星期二 农历四月十六

首页 > 林科院新闻
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党委开展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按照《中共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中共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关于第一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部署,结合林科院实际,现就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参加范围
院机关、各研究所、基地。
二、总体要求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各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院机关各处室为重点,切实加强全院党员、干部的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贯彻措施、总局党委总局九项规定和院党委七项规定作为切入点,进一步突出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使全院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推动我院科研工作实现新发展。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要贯穿“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坚持正面教育为主、批评和自我批评、讲求实效、分类指导、领导带头、统筹兼顾的基本原则,严格落实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着力解决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坚决反对形式主义。重点解决学习不求甚解,工作作风飘浮、落实不到位,工作无新意,讲空话套话不讲真话实话等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端正学风,改进文风、会风,真正把心思用在干事业上。二是坚决反对官僚主义。重点解决联系群众不密切、服务群众意识不强、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解决不到位的问题,脱离实际、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热心为职工群众服务,诚心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坚决反对享乐主义。重点解决只顾眼前利益、没有长远打算,安于现状,不立新目标、缺乏新动力的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两个务必”,克己奉公,勤政廉政,保持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四是坚决反对奢靡之风。重点解决追求奢华、大吃大喝、铺张浪费的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守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做到艰苦朴素、精打细算,勤俭办一切事情,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增进与群众的感情,赢得群众的拥护。
三、方法步骤
教育实践活动从2013年7月下旬开始,至12月底基本结束。集中教育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月。院领导班子带头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建立领导班子联系点。各基层单位要深入调研,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活动方案经院督导组审定后,召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院包点领导和督导组参加,党委书记作动员报告,向党员、干部讲清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任务目标、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和方法措施,进行广泛深入的思想发动。院机关各部门要按照院党委的安排部署,强化领导,积极参与,结合实际,细化措施,切实搞好群众路线教育活动。
开展党的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抓好“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3个环节,每个环节大体安排一个月左右时间。在完成 “规定动作”的同时,要结合单位和部门实际,开展好“十项活动”( 党的群众路线专题辅导活动、践行党的宗旨理论研讨活动、“四风”建设调查问卷和网上征求意见活动、领导干部大下访活动、科技下乡活动、党建带团建活动、党员干部“为民务实当先锋、清正廉洁做表率”承诺践诺活动、群众满意度测评活动、回头看活动和和谐林科院活动)。进一步深化教育实践活动内涵,不断把教育实践活动引向深入。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2013年7月下旬至8月底)。
重点是搞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切实找准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筑牢群众观念,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奠定思想基础。
1、精心组织学习。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的集中学习。重点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章和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央、省委、总局党委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中央、省委和总局党委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以及有关方面组织编印的学习材料。采取召开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主要领导做辅导报告带领学、聘请专家学者专题辅导学、观看讲座录像、开展“改作风、树形象、促发展、惠民生”座谈讨论交流学、组织实地参观向实践学、组织为民务实清廉知识竞赛以考促学等形式,把学习活动抓实。并在院网站开设学习园地,供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学习笔记、心得体会按照年初党委目标责任制要求进行。
2、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按照省委“弘扬光荣传统、践行优良作风”主题教育活动要求,广泛开展“弘扬森工精神、实现‘四好’(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好、党群干群关系好、为民务实清廉形象好、推动林科院科研发展效果好)目标”主题教育和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大力弘扬“艰苦奋斗、自强不息,顾全大局、无私奉献,开拓创新、追求卓越”的森工精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把党的群众路线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组织开展践行党的宗旨理论研讨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联系思想工作实际,谈体会、谈认识,撰写理论研讨文章,增强教育效果。组织观看《廉政准则》情景短剧、参观廉政教育基地,使党员、干部受到生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道德品行教育,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忧患意识、危机意识、责任意识。
3、广泛听取意见。坚持开门搞活动,围绕反对“四风”查找问题,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开展 “四风”建设调查活动,下发调查问卷,广泛听取意见。开展网上征求意见活动,在林科院网站设立征求意见箱,广泛征求职工群众对院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组织领导干部开展大下访活动,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基层、深入联系点开展调查研究,虚心听取意见。在广泛听取意见基础上,查找本单位本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差距和突出问题,分析形成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对策,并形成调研报告。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2013年8月底至9月底)。
重点是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要求,通过大家提、自己找、集体议、互相帮、上级审、群众评等方式,认真查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分析查找问题。对征求意见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召开领导班子专门会议,将征求到对班子的意见进行通报,并组织大家集体研究,逐条逐项地进行分析,对照中央和省委反对“四风”的具体要求,找出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召开各支部组织生活会,集思广益,帮助找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督导组要向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通报掌握的班子建设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反映存在问题较多的班子成员,由督导组会同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谈话提醒。
2、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党员、干部要认真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亲自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主持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的起草工作。对照检查材料一般应包括四个部分,即:个人作风建设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分析、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等,重点放在后三个部分。普通党员也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查找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明确努力方向。在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基础上,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为民务实当先锋、清正廉洁做表率”承诺践诺活动,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填写《为民务实清廉承诺书》,向职工群众进行承诺,努力践行为民务实清廉要求,接受职工群众监督。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的对照检查材料要报院党委分管领导审核把关,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要由党组织主要领导审核把关。在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前一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要报督导组审核把关。对于材料不过关、敷衍了事的,要限期重写。
3、开好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会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逐一与其他班子成员谈心,在肯定成绩的同时着重指出存在的问题。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也要互相谈心,开诚布公,交换看法,达成共识。在此基础上,围绕为民务实清廉和解决“四风”问题,召开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切实做到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民主团结。专题民主生活会时间安排要充分,适当扩大列席人员范围。要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既深刻剖析和检查自己,又开展诚恳的相互批评,触及思想和灵魂,明确整改方向。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每个班子成员发言一般不少于20分钟。督导组要全程参加领导班子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后,要形成专项报告,报院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院纪委、院党委组织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双重组织生活规定,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基层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党员参加教育实践活动,每个党员都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召开的专题组织生活会。院督导组参加部分支部组织生活会。
4、开展民主评议。召开民主评议大会,通报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和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进一步听取意见。民主评议大会由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参会人员范围由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与督导组商定。民主评议情况由督导组负责汇总,及时向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反馈,同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并报院党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2013年9月底至10月底)。
针对作风方面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坚持边整边改、立行立改,通过整改落实,切实解决问题。
1、制定整改方案。要结合工作实际,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针对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方案要突出重点解决的问题,按照问题的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分门别类提出整改意见,既有近期目标,又有中长期安排;既要考虑解决问题的必要性,又要考虑解决问题的可行性,不提不切实际的口号。领导班子的整改方案由一把手负责组织制定,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通报,接受职工监督。整改方案要经督导组审核把关,并报院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党员个人要围绕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解决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2、开展专项治理。院纪委、组织部会同办公室、机关党委、财务处、审计处、行政处等部门按照专项治理的四类情况进行集中排查和专项整治。在反对形式主义方面,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建立党的群众路线承诺、测诺、评诺制度,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制度,让职工群众直接参与评价干部,加强对干部作风状况的监督;在反对官僚主义方面,集中整治纪律涣散、效率低下问题;在反对享乐主义方面,建立领导干部目标责任机制,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以工作责任规范工作行为。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坚决制止铺张浪费行为。各单位要由“一把手”负总责,明确整改项目、目标、时限要求、具体措施及领导责任和部门责任,定期检查并通报整改情况。同时,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严格教育管理干部,对软、懒、散的领导班子进行整顿;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
3、健全完善制度。各单位各部门要围绕为民务实清廉、反对“四风”,加强制度建设,对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已有制度进行梳理,废止不适用的制度,要建立切合实际的密切联系群众改进作风制度。围绕防止形式主义,健全干部作风状况考核评价机制;围绕防止官僚主义,建立健全体现群众意愿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进一步推进加强作风建设和密切联系群众的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要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出台考核措施,定期检查并公开考核结果,对不执行制度,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严肃处理。
4、公布整改情况。要将整改情况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布,组织党员、干部和群众对整改情况进行测评。要合理确定参加人员的规模、范围,使之既有一定代表性,又规模适中,测评方式和程序要简便易行,确保测评结果客观真实。测评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教育实践活动后期,要组织职工群众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情况进行一次满意度测评,多数群众不满意的,要及时“补课”。组织一次回头看活动,对整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梳理,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对已经解决的问题,要抓好巩固和提高,防止出现反弹;对尚未解决的问题,要纳入到目标考核中,认真分析原因,努力找出症结所在,防止久拖不决;对需要较长时间解决的问题,要根据问题的难易程度,倒排整改期限,明确整改时间,尽快解决,努力兑现整改承诺。活动结束后,各单位、各部门要形成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总结报告,于12月中旬报院党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
1、院党委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教育实践活动日常工作。各单位要将活动摆上重要日程,成立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抓好活动目标任务的分解和落实。党委班子成员既要带头学习提高、带头征求意见、带头查找自身问题、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进行整改,又要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认真抓好本单位本部门的教育实践活动,为党员、干部作出表率。要建立领导干部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通过深入联系点开展调研指导,帮助基层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努力把联系点建成教育实践活动的示范点。
2、落实工作任务。各单位要尽快制定本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方案,要与2013年各单位中心工作相结合。要坚持实事求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制定活动方案,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将活动目标、工作任务、推进举措、保障措施等进一步具体化,要求各单位在2013年7月底前迅速启动教育实践活动,开好动员会。
(二)注重分类指导。要在坚持教育实践活动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大胆创新,既要抓好“规定动作”,又要敢于创造“自选动作”,在创新中求实效。要注意突出实践特色,充分运用适合本部门本单位特点的、行之有效的活动方式,丰富活动内容,增强活动效果。要坚持开门搞活动,吸收群众全程参与教育实践活动。要讲成本、重实效,防止文山会海,杜绝形式主义。
(三)加强督促检查。教育实践活动启动后,院党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将派出督导组。督导组要认真履行职责,及时了解掌握教育实践活动的进展情况,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发现问题,督促解决,及时向派出督导组的教育实践活动领导机构反映情况,当好参谋。督导工作中严格遵守院党委改进作风七项规定要求。
(四)坚持统筹兼顾。坚持统筹安排、协调推进教育实践活动,使教育实践活动各个环节、各项工作有机衔接、前后呼应。要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同做好当前工作紧密结合,与深入开展“三建四争”活动、巩固扩大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成果和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紧密结合,同完成本部门本单位各项任务结合,摆布好时间和精力,使教育实践活动每个环节、每项措施都为推进科研发展和落实院工作会议精神等中心工作服务,把党员、干部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激发出来的工作热情和进取精神转化为做好工作的动力,用发展成效检验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五)搞好舆论宣传。院党委将在《院报》、林科院网站上开设专栏,大力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精神和决策部署,宣传工作进展和实际成效,宣传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各单位要充分运用各种方式 加强宣传工作。要重视典型宣传,既宣传正面典型、发挥示范作用,又注意剖析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要创新宣传方式,正面引导舆论宣传,实现传播效应最大化,积聚推动教育实践活动的正能量。
附件:
1、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院领导联系点单位
2、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名单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九日
版权所有: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 黑ICP备05000115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平路134号 电话:0451-86602033 邮政编码:150081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平路134号 电话:0451-86602033 邮政编码:150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