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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森林城市科普知识(一)
1、什么是国家森林城市?
答:国家森林城市,是指城市生态系统以森林植被为主体,城市生态建设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各项建设指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并经国家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授牌的城市。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以后,对城市所辖的区县不再另外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2、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有哪些重大意义?
答: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是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体现以人为本,全面推进我国城市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发展道路的重要途径,是加强城市生态建设,创造良好人居环境,弘扬城市绿色文明,提升城市品位,促进人与自然和谐,构建和谐城市的重要载体。
3、国家森林城市的建设理念是什么?
答: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
4、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组织领导要求是什么?
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林业、绿化的方针、政策、法规;政府高度重视,把城市森林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其建设资金有保障并纳入政府公共财政预算;创建工作指导思想明确,组织机构健全,政策措施有力,创造出富有特色的建设模式和成功经验。
5、北方城市和南方城市的界线划分?针对南方城市而言,国家森林城市对覆盖率的指标要求是什么?
答:北方城市和南方城市的划分以秦岭淮河界线。对南方城市,城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5%以上;城市建成区(包括下辖区县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绿地率达到33%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9平方米以上,城市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达到5平方米以上;城市郊区森林覆盖率因立地条件而异,山区应达到60%以上,丘陵区应达到40%以上,平原区应达到20%以上(南方平原应达到15%以上)。
摘自:泸州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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