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6日 星期五 农历三月十八
     
首页 > 科普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林地,包括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以及竹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宜林地。
版权所有: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 黑ICP备05000115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平路134号 电话:0451-86602033 邮政编码:150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