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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确定“十三五”林业生态目标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近日由省政府印发,提出强化大小兴安岭森林生态功能区和三江平原湿地生态功能区保护建设等任务。计划到2020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47.3%,森林蓄积量达到20.3亿立方米,湿地保有量达到556万公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数量达到45个。


  《规划》在“主要任务”中明确,对大小兴安岭森林生态功能区采取更加严格的生态保护措施;维护三江平原湿地生态功能区生物多样性,控制农业开发和城市建设强度,改善湿地环境。持续提升重点生态功能区所在县城生态状况,大力推进绿色城镇和美丽乡村建设,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区提档升级。对全省林区采取更加严格的生态保护措施,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继续实行封山育林、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推进防护林体系建设,完成防沙治沙任务;启动大小兴安岭森林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和评估工作。将重点推动“一湖、两网、一带”湿地生态功能区建设;采取退耕还湿、退化湿地修复等措施,开展湿地综合整治;开展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和湿地保护小区建设,扩大保护范围,加大扎龙、三江、洪河和兴凯湖等8个国际重要湿地保护力度。编制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规划,建设野生动植物救护繁育中心。林区以森林生态功能区建设为核心,建设国家储备林基地;实施林区经济多元发展模式,加快发展旅游、健康养老、森林生态产品及深加工等特色产业,在替代产业发展上创新路径。


  《规划》在“制度设计”中提出,加大生态保护补偿力度,逐步探索生态补偿机制,确立生态保护红线在空间规划中的基础地位。强化地方政府和重点国有林区的林地、草原和湿地保护主体责任。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指标纳入市(地)经济社会发展主要责任指标考核评价体系,实施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体系,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


  《规划》在“重点工程”中提到,实施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等五大重点工程。将通过工程实施加快推进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建设;继续推进防护林体系建设,完成防沙治沙任务92万亩;进一步加大退耕还林还草力度。实施三江、松嫩两大平原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生态廊道建设工程、松嫩平原盐碱地复湿和河湖连通工程,加强兴凯湖及其流域的湿地综合治理。建设“挠力河和乌裕尔河”湿地保护网络,强化以哈尔滨为中心的松花江沿岸湿地保护,打造哈尔滨沿江区域“万顷松江湿地、百里生态长廊”城市自然湿地示范区。积极争取并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站项目。 




来源:中国林业新闻网 
时间:2017-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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